工傷保險,參加了工傷保險社會統籌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傷殘津貼的工傷人員,增加的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參加了工傷保險社會統籌并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的人員,增加的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有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建議及時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認定,由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工廠沒有幫員工買工傷保險,工傷職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全部由單位支付。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超過1年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則放棄自己的權利。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一般情況下,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及地址,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海南工傷保險,但是實踐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確切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后,包工頭自己雇傭的農民工,海南保險公司,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名稱是誰,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工傷,勞動者如果不明確單位的名稱,便無法索賠。